【成安县法院档案室新建和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安县法院档案室新建和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工程已由成安县行政审批局以成政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筑规模:1、新建一栋地上1层档案室,建筑面积691.36㎡,并配备相应设施。2、改造邯郸市成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配套用房,改造面积1286.2㎡,并配置相应设施。
2.1.2建设地址:邯郸市成安县人民法院院内。
2.1.3计划工期:一标段:45日历天。
二标段:6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成安县人民法院,联系人:靳文强,联系电话:18031063009;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东笛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羡国策,联系电话:18131020295;
2.2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一标段:成安县法院档案室新建和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成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配套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成安县法院档案室新建和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成安县人民法院档案室新建项目,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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